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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下令:三年内满编!

社会热点网2025-04-05 07:29:28【情感】77人已围观

简介

最近,黑龙江省卫健委发布了一个重要通知,叫《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这个通知主要是为了解决乡村医生的一些问题,像身份、发展问题,重点是待遇和养老保障。它还对未来3年基层医疗发展定了方向和目标,有3项20条

最近,黑龙江省卫健委发布了一个重要通知,叫《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这个通知主要是为了解决乡村医生的一些问题,像身份、发展问题,重点是待遇和养老保障。它还对未来3年基层医疗发展定了方向和目标,有3项20条措施,对村医的编制、收入、执业门槛等方面都提出了新办法。近年来,基层医疗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乡村医生 “入编难”“编制少”“门槛高” 等问题突出,导致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困难重重。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基层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长,现有医疗资源难以满足需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卫健委提出了三年内达成满编目标的要求。通过 “县管乡用”“乡聘村用” 等方式,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和管理。以县为单位,每 5 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编制存量。同时,对于已满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事业编制 “周转池”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到 2025 年,乡镇卫生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 90%。这一目标的提出,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一方面,更多的乡村医生将有机会纳入编制,享受更好的待遇和保障,从而稳定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另一方面,通过降低招聘门槛,吸引更多的全科医生、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紧缺人才到村卫生室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黑龙江的积极响应(一)降低入编门槛黑龙江省积极响应卫健委的满编目标要求,通过 “县管乡用”“乡聘村用” 等方式,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和管理。以县为单位,每 5 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编制存量。这为乡村医生提供了更多的入编机会。同时,针对偏远地区和优秀人才,黑龙江省放宽了招聘年龄和学历条件。例如,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倾斜政策,适当放宽招聘年龄和学历条件,落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倾斜政策,拓宽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 15 年或累计工作满 25 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此外,为吸引全科医生、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紧缺人才到村卫生室,黑龙江在分配编制时也做重点补充和倾斜,对村卫生室建设及服务能力突出的乡村医生优先纳入编制,转变身份。(二)解决待遇养老在待遇和养老保障方面,黑龙江省也采取了积极措施。完善基层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乡镇卫生院可从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不高于 60% 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服务的乡村医生,地方要适当增加补助。在养老问题上,要求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一般来说,参与职工养老保险的村医,一般按缴费基数 20% 标准进行缴费,其中个人承担 8%,县财政承担 12%。黑龙江缴费共设定 12 个档次,年缴费额为 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3000 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纳,多缴多得。(三)调整准入门槛黑龙江对乡村医生的准入门槛作出调整,放宽了村医的执业要求。首先,持有三类证书人员可直接聘用到村卫生室执业: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此外,允许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为以下人员可核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进入村卫生室执业: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及以上学历人员;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在黑龙江省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且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及其它医学专科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这样的调整旨在吸引更多医疗人才到村卫生室执业,解决基层医疗人才发展难题。湖南的有力举措(一)培养全科医师湖南高度重视全科医生的培养,推出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全省建制乡镇卫生院致力于实现 2 名全科医生全覆盖,加大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和助理全科医生的培养力度。在待遇保障方面,对取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纳入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范围,经核准后可直接考核聘用。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确保有编有岗,专编专用。同时,落实好全科医生津贴,对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全科医生,按每人每月不低于 500 元的标准发放。此外,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且副高级职称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各地还利用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对在岗的全科医生开展轮训,持续提升全科诊疗能力。定期开展评优选优活动,评选出扎根基层、甘于奉献、医疗水平高、群众满意的全科医生,提升全科医生社会影响力和职业荣誉感。(二)保障乡村医生收入湖南积极落实村卫生室补助,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管理。巩固基层卫生服务网底,落实行政村卫生室 6000 元 / 年运行经费的财政补助政策,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由省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 50%(湘西自治州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机制。实施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余的乡村医生可以按参保条件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需在 2000 元 / 年以上。湖南省自 2024 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 5% 的乡镇卫生院空缺岗位,定向择优招聘一级乡村医生并纳入编制管理。实行乡管村用,对乡镇卫生院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进行提高。乡村医生通过等级评定可获得相应补贴,一级村医工作补贴指导标准每月不低于 800 元;二级村每月不低于 500 元;三级村医每月不低于 300 元。分类保障乡村医生养老,全省一体化管理之内的乡村医生,养老将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标准进行统一解决。凉山的行动实践凉山州积极响应卫健委下令,启动乡镇卫生院满编运行计划。多年来,受 “余留一定空编比例” 编制管理政策影响,凉山基层乡镇卫生院人员不足,尤其是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匮乏问题更为明显。基层卫生人才的短缺,严重影响了医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着力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州委州政府决定在昭觉、布拖、美姑、越西、金阳五县率先开展乡镇卫生院满编运行计划。该计划的实施,预计将为全州乡镇卫生院新增 2000 余名医务人员。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定,州卫计委组织召开乡镇卫生院满编运行计划推进会。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以及先行试点的五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就基层卫生人才运行、编制核定和空缺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沟通,并就落实乡镇卫生院满编运行涉及的编制管理、人才招聘、人事纪律、经费预算等方面达成了初步意见。各部门纷纷承诺,将按照州委州政府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力争 6 月底前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满编运行工作任务。随着乡镇卫生院满编运行计划的推进,基层群众看病将更加方便,“看病难” 问题将得到有效改善。例如,在健康扶贫 “春季攻势” 中,凉山州聚焦艾滋病防治、生育秩序整治、健康扶贫、能力建设和对口帮扶等五个方面重点工作,着力实施全人群健康体检签约建档、生育秩序整治目标考核、健康扶贫查漏补缺、启动乡镇卫生院满编运行计划、蹲点帮扶金阳县等重大举措,成效显著。为全力打好艾滋病防治攻坚战,从德昌等 10 县抽调业务骨干 90 余人组成 10 个工作组分赴布拖、昭觉、越西、美姑四个重点县,加快推进全人群健康体检签约建档工作。截至 2 月 25 日,四个重点县体检筛查人数 667982 人。此外,凉山州卫计委还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了大量全科医生。2010 年以来已为基层相继培养了 700 余名全科医生,去年又从全州基层医疗机构中选拔出 200 余名医生作为全科医生进行培养,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凉山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打下坚实基础。威海的改革方案(一)强化资源配置威海积极开展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社区医院和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由机构全覆盖转向服务全覆盖。到 2025 年,全市打造 10 处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至少 40% 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成社区医院。根据各区市基础条件和发展现状,因地制宜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共体实质化运转。到 2025 年底,所有区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资源共享、分工协作、服务连续的县域医共体,县域内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 65%。(二)壮大人才队伍威海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以区市、开发区为单位,每 5 年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十四五” 期间,按照常住人口 1‰—1.5‰核定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对建成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或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在县域编制总量内,结合工作需要足额核定人员编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 90%。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岗位、人员配置需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内,做好编制资源的动态调整、统筹使用。多渠道引才育才,推进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 “县管镇用” 机制。允许各区市、开发区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开招聘中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年龄、户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对招聘期间出现人选空缺的岗位,探索面向参加当次招聘笔试并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通过面试方式统一进行补充录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硕士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或急需紧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或直接考察等方式进行。对满编、超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使用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予以保障。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积极组织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乡村医生以区市、开发区为单位按照常住人口 1‰—1.5‰配备,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镇聘村用等方式,加快充实乡村医生队伍,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继续教育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到 2025 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比例达到 50%。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将指导基层、下沉服务、接收基层医务人员免费进修作为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的基本职责。强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每年全市下沉人员不少于 100 人;强化县域医共体内人才下沉帮扶,在县域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编制(人员控制总量)中,设定 5%—10% 的服务基层定向岗位,服务期不低于 2 年,确保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 1 名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常年服务,帮扶期间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可参照 “业务院长” 相关政策给予适当补助。县域医共体基层岗位招聘人员可在医共体基层单位之间交流调配使用,在岗服务满 5 年后,根据本人意愿,经考核合格,按照工作协议择优选聘交流到县级医院工作,纳入县级医院编制(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三)完善激励机制威海完善收入保障和绩效激励机制,落实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倾斜政策。落实 “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要求,统筹平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每年一核、动态调整;人员奖励具体提取比例由各区市、开发区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差异化保障水平确定,提取的奖励资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规范化程度高、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成效好的区市、开发区,可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全科医生津贴项目。鼓励对县域医共体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开展县域医共体考核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分配、运行经费以及负责人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分类确定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对符合条件在岗乡村医生,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 200 元岗位补贴。湖北的实施方案(一)能力提升目标湖北省以 “一般病在县内解决、头疼脑热在乡村解决” 为总体目标,全面提升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在设施设备条件方面,到 2025 年,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30% 达到推荐标准;到 2026 年,全省 63 个县(市)和神农架林区实现三级医院全覆盖,村卫生室全部达到国家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基本标准、50% 达到推荐标准,逐步普及数智化医疗服务。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到 2025 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 45% 左右;到 2026 年,乡镇卫生院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达到 10%,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 1 名大学生村医。同时,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质效不断提高,到 2026 年,建成全省统一的数智化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带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赋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首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更加高效顺畅。(二)优化编制管理湖北以县为单位每 5 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统筹管理。在强化医护人员收入和待遇保障方面,积极推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 “一类保障”,按照 “两个允许” 要求统筹平衡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内部分配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乡村医生平均年收入与当地乡镇卫生院同等年资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相衔接。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并动态调整补助标准,按照执业资质分类给予岗位补贴,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例如,武汉、襄阳、宜昌等地已经率先实施乡镇卫生院 “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平均每家机构划拨人员经费 964 万元、核增绩效工资 152 万元。乡、村两级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从每人次 10 元、5 元,调增至 13 元、8 元。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从每室每年 3650 元,调增至 5000 元。基层医疗责任险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三)加强体系建设湖北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标准化建设。优化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统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作、提供差异化服务。优化提升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其中村卫生室配备心电图机、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诊急救设备。建设数智化医疗服务体系,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实现病理服务全流程数智化,建成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推动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实现数据共享、结果互认、会诊转诊等,加快人工智能、AI 辅助等数字技术在基层诊疗服务中的配置应用,以数智化带动医疗资源下沉。在完善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方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明确医共体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加强医共体绩效管理,引导资源和患者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完善城乡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城市三级医院分片包县、二级医院包乡、乡镇卫生院包村工作机制。落实乡村医疗卫生投入保障,落实市县两级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新增财力向乡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全面建立医保、医药、医疗联动机制,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在市域范围内从乡镇卫生院上转的住院患者,起付线可以累计计算,按分级诊疗要求从上级医院转至乡镇卫生院的,取消起付线。同时,湖北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壮大县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加大力度引进基层紧缺专业人才,持续培养 “本土化” 人才,力争到 2027 年县乡村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3.2 人,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0.45 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 4.0 人。选聘 200 名二级及以上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且符合岗位条件的退休医生到县乡医疗机构担任首席专家。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推进 “县管乡用、乡聘村用” 改革政策落地。强化医护人员收入和待遇保障,积极推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 “一类保障”,按照 “两个允许” 要求统筹平衡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按照执业资质分类给予乡村医生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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